關於遊戲實況主應不應該負擔公播版遊戲費用的一些想法

6tan
Oct 2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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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有這篇文章講講想法是因為看到了在 2020/10/22
Stadia Games and Entertainment 的創意總監 Alex Hutchinson 對於實況主應該付錢給遊戲公司/ 發行商之推文。

轉自 Alex Hutchinson 的twitter @BangBangClick

Streamers worried about getting their content pulled because they used music they didn’t pay for should be more worried by the fact that they’re streaming games they didn’t pay for as well. It’s all gone as soon as publishers decide to enforce it.

“遊戲實況主們擔心自己的內容因為未付費給版權音樂而被刪除或下架,但如果遊戲發行商決定要強制執行版權等法律途徑時,他們應該更要擔心沒有付錢給遊戲發行商(使用費用/ 公播版本等等)。”

The real truth is the streamers should be paying the developers and publishers of the games they stream. They should be buying a license like any real business and paying for the content they use.

“事實上,遊戲實況主應該要支付遊戲公播版或是商用版本的費用給遊戲開發商以及發行商,就像其他的專業需要合法使用任何版權內容。”

這篇推特造成不小的迴響,截至撰寫這篇文的時候,已經有超過兩萬則網友的回應,蠻大部分都是有點不屑這樣的論述。認為開發商吃相難看,遊戲實況主是在創造自己的內容,已經買了正版遊戲了為什麼要付另外一筆錢才能遊玩等等。

我自己身為遊戲實況主,當然也是比較站在實況主這邊,但不管怎樣我是願意為了合法實況遊戲配合各種改變。我實況也都盡量不播音樂,就算撥音樂,也是使用Royalty Free 的音樂,連玩Need for Speed 都會把音樂關掉;Alex 這個比較理想化的想法,我在多年以前也有想過,假如遊戲也跟電影一樣要有公播版本會是怎樣的世界,但怎麼想都想不通,也覺得這不是一個可以廣泛限定的方法。

電子遊戲已經是一個很廣泛的娛樂類型,所觸及的藝術領域還有版權領域都是各種娛樂的總和,小小的手機貪食蛇也是遊戲,耗費幾億的劇情3A 大作也是遊戲;今天有花錢請遊戲實況主工商的遊戲,也有你敢實況我家遊戲我就砍你VOD的遊戲,Alex 這樣直接說應該要給所有的Developers 或是 Publishers 費用,可能把事情想得太簡單了。

我個人認為遊戲實況主實況遊戲,跟直接播放電影/ 直接播放音樂還是有些差別。電影的主要價值是觀看,音樂是聆聽,我把這些作品撥出就已經消費了它所有的價值;但遊戲實況主遊玩遊戲,個人認為比較接近於美食評測,去拍了好看的美食照片,拍了美食開箱影片,品嘗他,發表自己的評論,但真的玩起來如何,還是需要客人自行去購買遊玩體會的消費性產品。當然這不太適用所有的遊戲,少數以劇情為主的遊戲,我也相信很多人看完Longplay 或是全程實況就不會購買了。但同理在遊戲實況主的陣營中,我相信某遊戲實況主之所以會被人喜歡以及追隨,不是因為玩的遊戲都很好玩好看,而是看該遊戲實況主玩遊戲這件事情,本身就有吸引力,更不用說實況主視訊為主,遊戲為輔的。遊戲實況主本身的魅力應該大於遊戲本體;遊戲實況主的觀眾們所講的:『希望你可以玩XXX遊戲』。是『想看你玩這款遊戲』大於『我想看這款遊戲的內容』。那你要這些遊戲實況主去負擔一個公播費用,好像也不太合理。訂閱制?買斷制?更新版本付費制?都有不適用的狀況出現。

另外就是現在的遊戲開發跟發行已經不是什麼多高難度高科技高門檻的產業,一位學生也可以用許多方便的工具寫出自己的遊戲,利用數位平台就發行讓大家玩到,所以遊戲的產量比起以往真是多太多了。每天在各個數位平台都會有新的獨立製作,新的遊戲募資,新的老IP 要重製了,新的老製作人又想開工了。遊戲實況主或是遊戲內容創作者,都是這些新創作品趨之若鶩,希望可以遊玩宣傳的對象。遊戲內容創作者對整個遊戲產業來說,是一個TA相對明確的媒體。這些獨立製作或是小廠,藉著遊戲創作者的力量,也有機會成為過往大廠老廠的強勁敵手,想想因為遊戲內容被廣傳進而爆紅的Among us, Fall Guys, Fornite, PUBG, Minecraft 等等。

假如真的有作品需要付公播費用,我覺得對於整個遊戲發行還有遊戲內容創作產業也不錯,有種大改版本的感覺。

可預想的狀況下,大廠老廠應該會有一些IP 原本就有很多粉絲,會選擇使用內容付費,小廠還是樂意發放序號希望大家實況;實況主之後的態度,要嘛付錢玩些大作,要嘛就是需要額外付費的我就先不要,選擇一些樂意讓實況主實況的遊戲就好。實況主也可以選擇自己不同的分支,實況很多需要公播費用的大作,實況不需要公播費的作品。也會有偷偷摸摸實況的實況主,所以遊戲發行商也要有一套自己的系統去判斷是公播版還是零售版。但這樣搞到最後,唯一受益的就是願意讓遊戲實況主實況的遊戲而已。也不是那些捍衛自己版權的大公司,因為他們的捍衛,的確也少了一些被潛力客戶看到的機會,加上捍衛也是一筆額外的支出,不管是精神上還是名聲上,加加減減也沒賺到。就算是劇情為主的遊戲,製作人應該也是希望自己的故事跟理念可以被多一點人看到。

不少觀眾或是遊戲實況主本身會覺得反彈,甚至口出惡言,但最後就讓我平衡打擊一下,雖然上面好像都幫遊戲實況主講話,但我也非常能體會身為遊戲開發者的心情,我舉一個例子,遊戲內容創作者或許可以體會並釋懷:

你的實況VOD,或是影片內容,被觀眾直接剪輯精華上傳到自己的頻道,因為他們很喜歡你。他們有些有營利,有些沒有,沒有營利的人剪輯的很快,把一些你自己的流量都吃掉了,你真的想要去禁止,擁護者說:

『吃相難看,我們還不是因為這些二次創作認識你本人的。』
『我(剪輯者)也是你的粉絲,你禁止的話,那我去剪別人的就好了。』

他們也沒錯,你也沒錯,但身為創作者就是有點怪怪的,Alex Hutchinson 大概也是這樣想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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